特休天數計算
特休天數計算
2024
支援「週年制」和「曆年制」兩種給假制度,僅需輸入「到職日期」和「給假年度」,系統會計算出該年「特休天數」、「給假日期」和「請休期間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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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特休 (特別休假)
特別休假 簡稱 特休,俗稱 年假,是依中華民國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8條規定,臺灣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任職滿一定期間,雇主應給予的特別休假日
勞基法特休天數規定
- 6 個月以上 1 年未滿者,3 日
- 1 年以上 2 年未滿者,7 日
- 2 年以上 3 年未滿者,10 日
- 3 年以上 5 年未滿者,每年 14 日
- 5 年以上 10 年未滿者,每年 15 日
- 10 年以上者,每 1 年加給1日,加至 30 日為止
特休天數與年資對照表
年資 | 天數 |
---|---|
6 個月 | 3 天 |
1 年 | 7 天 |
2 年 | 10 天 |
3 年 | 14 天 |
4 年 | 14 天 |
5 年 | 15 天 |
6 年 | 15 天 |
7 年 | 15 天 |
8 年 | 15 天 |
年資 | 天數 |
---|---|
9 年 | 15 天 |
10 年 | 16 天 |
11 年 | 17 天 |
12 年 | 18 天 |
13 年 | 19 天 |
14 年 | 20 天 |
15 年 | 21 天 |
16 年 | 22 天 |
17 年 | 23 天 |
年資 | 天數 |
---|---|
18 年 | 24 天 |
19 年 | 25 天 |
20 年 | 26 天 |
21 年 | 27 天 |
22 年 | 28 天 |
23 年 | 29 天 |
24 年 | 30 天 |
25 年 | 30 天 |
週年制與曆年制差異
週年制
週年制是採到職日開始計算,一旦勞工工作滿 6 個月就能擁有 3 天假,不過需要在滿 1 年前用完,此後以此類推,工作滿 1 年有 7 天假,滿 2 年前要用完
曆年制
歷年制則是以公司規定的年度區間做計算,通常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,也就是 1 月 1 日給假,12 月 31 日前要用完
勞基法特休其他規定
- 特別休假期日,由勞工排定之。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,得與他方協商調整
-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,告知勞工依前二項規定排定特別休假
- 勞工之特別休假,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,雇主應發給工資。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,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,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,雇主應發給工資
-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,記載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,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
- 勞工依本條主張權利時,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,應負舉證責任